立委伍麗華一語道破當代原住民族獵人處境。就是因為受限於"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"中,規定族人狩獵時,僅能使用自製獵槍的前膛槍,但因走火膛炸風險高,多年來已奪走無數族人性命。 因此有部分族人寧願私下偷偷製作後膛槍,保障自身生命安全。然而這麼做,只要稍有不慎被查獲,就會被認定違法。 立委伍麗華在22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,再次質詢原住民族獵槍安全與槍枝管理議題,指出目前登記在案的原住民自製獵槍,僅占總數的一成,等同大部分私造槍枝仍在民間流傳。因此希望針對未經申請許可的自製獵槍,提出"自動報繳期間",幫助族人依法免除刑罰。 根據伍麗華了解,過去一年內,內政部、警政署、國防部與原民會已召開多次會議,協商討論"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",質詢內政部未來草案送審期程?部長徐國勇回應,一切待5月7號大法官宣示後,提供完整說明與後續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