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,3月底進行兩次審查後,全案以保留送交黨團協商定論。而比起這部法案前身的原開辦法,條例更導入不同的土地概念,同時明確訂定原保地各種轉讓程序。但也因為法案攸關原民土地重要權益,細項都仍待達成共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