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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每學期學程結束後1個月內申請,逾期不受理
培育原住民社會工作專業人力
適用縣市 全臺 全部  
適用對象 大專院校
內容簡介 一、申請資格及條件 具有原住民身分,高中(職)畢業程度(含同等學歷者)以上者(就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所非在職生不予獎助)。

二、如何申請

(一)應準備的文件 1.申請表(參考原民會網頁) 2.戶口名簿 3.註冊繳費收據正本 4.領款收據正本(參考原民會網頁) 5.存簿影本 6.課程表、開班簡章或計畫 (二)申請時間 於每學期學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

(三)申請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(衛生福利處) 三、補助金額 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台幣1萬2000元。

四、注意事項

(一)將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逕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,逾期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
(二)補助原則:在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(所)、推廣教育開設社會工作學分班及相關社工學分班,並修讀以下二類學科者: 1.原住民族社會工作相關學科。 2.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原則」第五條第二項之學科。

(三)獎助額度: 其完成每學期學程三分之二以上課程者,補助前述學科學分費三分之二,惟已接受政府學雜費補助者,不得再申請本項補助。
主辦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
受理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
相關連結 http://www.apc.gov.tw/main/docDetail/detail_TCA.jsp?isSearch=1&docid=PA000000000164&cateID=A000076&linkSelf=0&linkRoot=0&linkParent=0&url=